商河县人武部招聘专职民兵教练员简章
根据上级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人民武装工作的有关要求,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民兵教练员,由商河县朝阳劳动服务有限公司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至商河县人武部民兵训练基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专职民兵教练员共3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退役军人。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商河县户籍(2023年2月14日前取得)。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武装工作。
3、男性;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8年2月14日至2005年2月14日期间出生)。
4、5年以上部队服役经历。(有空降兵、海军陆战队、特战队服役经历且军事素质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2年以上部队服役经历)
5、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军事素质特别优秀者适当放宽至高中学历)
6、符合基干民兵政治考核条件。
7、军事素质过硬,能够担负全县专武干部、民兵干部和民兵分队共同课目、专业课目的教学与训练;协助完成应征青年役前训练、学生军训;具有良好的军人形态和队列素质,具备“四会”教学能力,能胜任组训任教、机关业务处理和值班执勤等工作;可以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有一定公文处理能力。
(二)不能应聘的情形: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立案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4、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5、被发现或经举报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并查实的;
6、现役军人;
7、其他不适合应聘的情况。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1、具有师旅级以上教导机构任教经历的;
2、参加师旅级以上单位军事比武取得名次或被师旅级以上单位评为优秀“四会”教练员的;
3、服役期间担任过代理排长、参加旅级以上单位战术演习期间担任班(排)指挥员的。
4、是党员身份的。
三、招聘程序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办法,由商河县朝阳劳动服务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包括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
(一)报名流程
1、报名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3)学历证书或证明,大专以上学历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4)《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5)部队取得的各类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及报名费100元。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23日8:30-11:30,14:00-17:00(工作日,除周六周天)。
3、报名地点:商河县朝阳劳动服务有限公司(铭晖创展中心北楼十楼1005室,旭润小区南门斜对过)。
4、报名咨询电话:84861667、15610151326
(二)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测试,主要检验报考人员机关业务工作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结束后,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朝阳劳务”微信公众号发布。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造成的面试名额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言行举止、认知能力、逻辑思维、专业能力和仪表形象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在“朝阳劳务”微信公众号公布。
3、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分别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选;面试合格人数达不到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综合成绩、拟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名单,在“朝阳劳务”微信公众号公布。
4、体能测试和技能测试
体能测试和技能测试具体评分规则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体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和引体向上;技能测试3主要考察队列、战术基础教学法。凡测试项目不达标的,视为测试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和政治考核人选。测试成绩在测试点当场公布,体能测试和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四)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出现分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排名。若有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要求参照基干民兵政治考核标准执行。出现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朝阳劳动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商河县人武部工作;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有关待遇和保障
(一)薪酬
每月基本工资4700 元(含五险);参加民兵训练,按照基干民兵标准发放训练补贴(每年度一万元左右);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薪酬待遇根据综合表现、年度考核结果等实行动态调整。
(二)管理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实习期工资2700元(不含五险),对年度考核评价为不合格的予以辞退。被聘用人员工作时间应严格服从管理要求,遵守相关法规制度,现实表现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结论。
(三)食宿及生活保障
平时不安排集中居住,不分配住房,不保障就餐。担负训练任务期间,同集训队居住,统一保障伙食。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发放服装。
(四)休假
带薪年休假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执行。
五、其它
1、招聘过程中涉及需要现场集中组织的内容,应聘人员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按照要求戴好口罩,如中间过程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请及时告知现场工作人员。
2、本次招聘过程中有关通知、公告,均在“朝阳劳务”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3、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4、本次招考和面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商河县人武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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