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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开招录公告返回公招列表 >>

2023-06-21
为进一步提升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持续壮大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规模,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商河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招录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身心健康、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二)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忠于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志为济南消防事业做贡献;
(三)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消防救援队伍的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
(四)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招录持有A1、A2或B2驾驶证,年龄18周岁-38周岁的男性中国公民(1985年5月1日后出生),且能独立驾驶相应车辆的;体检合格的,可适当放宽其他条件限制。
(六)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中国共产党党员、退役的优秀国家消防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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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录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灭火救援员、执勤车驾驶员、通信员、炊事员(限男性)。
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7月7日(9:00-11:00、14:30-17:00);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自行携带档案袋,同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索引页、个人页、学历证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等证件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携带 1寸免冠照片3张(红蓝底不限)及其他自愿提供的材料,现场填写《济南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参与报名;
(三)报名地点:
1、济南市商河县消防救援大队(商河县彩虹路2088号)
毕清鑫:84873493、15552530678
2、济南市商河县玉皇庙消防救援站(商河县玉皇庙镇府前街东首)
靳训波:18615660576
3、济南市商河县化工园区消防救援站(商河县经济开发区天和路)
马俊彪 :18553131131
4、济南市商河县韩庙消防救援站(商河县韩庙镇育人街东首)
杨 意:17805375370
福利待遇
福利待遇参照济南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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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考核工作由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办公室统一组织,体能测试主要考核招录对象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包括单杠引体向上、10米×4折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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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定测查结果。测试过程要全程录像,测试结果及录像要妥善保存备查
3、面试:面试由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办公室统一组织,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考官由招录办公室确定,面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体检与政审
1、体格检查:组织通过面试的招录对象进行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应在指定的市级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2、政审: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对通过体检的招录对象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进行核查了解。对具有《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的,政治考核不得通过。
公示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办公室根据招录对象政治审核、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等情况,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 个工作日。
人员录用
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新录用专职消防员须填写《献身消防救援事业志愿书》。新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前培训不少于1个月。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专业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
入职培训及日常管理
拟聘用人员开展不少于30天的岗前集中培训。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实行准军事化、准现役封闭式管理,统一食宿和着装,执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轮值班制,除重大活动安保战备外,每周休息2天,每月休息不少于8天,并按照规定享受婚假、护理假和年休假。遇有国家重大节日、特殊执勤任务不能轮休的适时安排补休。
应聘人员须知
(一)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资格审查、体检、体能素质测试、心理健康测试、面试等应聘人员必须佩戴医用口罩,无关人员不得入场。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名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自报名之日起至招录工作结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方式正确,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在招录期间,应聘人员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体检、体能素质测试、心理健康测试、政审等,视为自动弃权。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商河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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